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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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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 乡村振兴 部分资金申报政策汇总

2、返乡创业带动乡村振兴的实践与思考

3、科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拓展新赛道2023年 乡村振兴 部分资金申报政策汇总

2022年,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推出了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等一批重大涉农项目,并配套多项惠农项目和奖补资金,广大乡村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大机会!

2023年也希望所有农业从业人员,把握好政策红利,了解乡村振兴项目申报立项的绿色通道、补贴政策、申报材料、项目要求、认定标准等内容,促进农业项目健康有序发展。

一、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申报时间】每年7-8月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择优给奖补资金;整县申报、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向其倾斜

【项目要求】1、分区分类建设示范区在黄淮海平原粮食主产区,创建一批以粮食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地区,创建一批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创建一批以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脱贫地区,创建一批以“小而精”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

2、创建条件生产基础较好、装备水平较高、产业链基本健全、经营体系较为完备、农业环境较为友好、政策支持保障有力。

二、现代农业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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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申报时间】每年3-4月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1亿元资金支持(批准创建下发30%,通过中期评估安排30%,通过评价认定后下达剩余奖补资金)
【项目要求】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原则上数量为1~2个,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50%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
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现代要素集聚能力强,生产经营体系完善。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30%。
6、政策支持措施有力,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形成了产业园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三、农业产业强镇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申报时间】每年3-4月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
【激励政策】1000万元资金支持(分2年奖补,第一年安排30%补助资金;第二年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安排后续奖补资金,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取消示范资格,不再安排奖补资金)
【项目要求】1、主导产业应明确为1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东、中、西部地区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分别达到2亿元、1.5亿元、1亿元(新疆、西藏及其它地区的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条件)。

2、东、中、西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分别达到2∶1、1.8∶1、1.6∶1以上(对国家级贫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作要求)。
3、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列入推荐范围。
4、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申报时间】每年3-4月
【申报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每个集群1.5亿元资金支持(省厅统筹分配)
【项目要求】1、所选产业应是省级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已列入省级“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优先支持范围。

2、主导产业省内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100亿元及以上,新疆、西藏可放宽至50亿元。
3、全省范围内应有多家从事主导产业的国家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
4、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应将其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
5、涉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布局区域有重合的,原则上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叠加投资比例累积不超过20%。

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项目特点】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申报主体】县(市、区)

【项目范围】乡镇全域或部分村庄

【支持措施】整治区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

【申报条件】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六、返乡入乡创业园

 

【项目特点】以培育初创型和成长型企业为重点,推进要素集聚、政策集成、服务集合,高质量建设一批县域返乡入乡创业园。

【建设名额】到2025年,在全国县域建设1500个功能全、服务优、覆盖面广、承载力强、孵化率高的返乡入乡创业园。

【建设要求】参照《关于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 提升农村创业创新水平的意见》(农产发〔2020〕5号)

七、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申报时间】每年3-5月
【申报主体】县(区、市)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向其倾斜
【项目要求】1、耕地、水、气候、生物等重要农业资源底数清晰,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

2、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现农药化肥使用负增长。实行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本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分别达到70%和83%以上。

3、近两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7%,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10%以上。

4、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在技术模式引进、集成创新、先行先试、示范推广等方面路径清晰、科学合理。

5、政府重视,建立先行区建设组织领导及部门间分工协作协调机制,编制完成先行区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出台支持先行区建设的政策性文件,整合资源用于先行区建设。

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导,会同其他六部委发布

【申报时间】每年2-4月

【申报主体】区县或地市人民政府(视所属级别)

【激励政策】4000万元政策支持

【项目要求】按照“当年先创建、次年再认定”的原则。

1、原则上县(市)级政府是拟创建示范园的申报主体;优先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2、已成立由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的示范园管理机构。

3、具备较好的产业融合发展基础或特色产业优势,且建设示范园的意愿明确。

4、示范园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明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

5、各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确定的具体创建条件。

九、休闲农业重点县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休闲农业处
【申报时间】每年4-6月份
【申报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统筹资金安排,加大支持力度
【项目要求】1、资源优势明显。具有世界知名自然文化资源、全国独特自然文化资源、区域鲜明自然文化资源。
2、设施条件良好。基础设施完备、融入活态元素、村容村貌整洁。
3、产业发展领先。产业规模成型(东部地区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中部地区150万人次以上,西部地区100万人次以上,近三年游客接待数和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均超6%)、业态活跃丰富(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观光园区、休闲农庄、休闲乡村、康养和教育基地等业态至少具有五项上述类型,分布在县域1/3以上乡镇,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5个以上)、富民兴农明显(从业人员中农民就业比例达60%以上,农民人均收入高于省内平均水平5%以上)。
4、组织保障有力。规划布局合理、政策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

十、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

【创建计划】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建设100个左右乡村振兴示范县、1000个左右示范乡(镇)、10000个左右示范村,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发挥示范引领和要素集聚作用。

十一、田园综合体

 

【主管部门】财政部农业司协同国家农发办
【申报时间】每年6月底前
【申报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以奖代补,三年每年6000-8000万元政策支持
【项目要求】1、七大必备条件功能定位准确、基础条件较优、生态环境良好、政策措施有力、投融资机制明确、运行管理顺畅、带动作用显著。
2、不予立项的六类情况未突出以农为本,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上与农业未能有机融合,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私人庄园会所建设;乡、村举债搞建设;存在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等情况。

十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项目特点】统筹示范区建设布局,充分发挥创新高地优势,集聚各类要素资源,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

【财政支持】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等

【申报名额】2025年将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申报条件】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

十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

【项目特点】在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832个脱贫县以及“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培育形成一批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专业化服务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营主体。

【申报主体】县(市)

【项目范围】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施,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

【财政支持】原则上第一年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下一年根据评价结果适当安排奖励资金。

【申报名额】择优选择100个产业重点县开展试点。

【申报要求】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十四、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

 

【项目特点】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侧重于省域范围内重要农产品)和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侧重于县域范围内优势特色农产品),立足区域优势,在产业规模、市场份额、参与主体、品牌传播等方面已有一定基础,并从理念、技术、机制等多方面,引领和驱动本产业和本区域农业全产业链建设。

【建设领域】(一)重要农产品。主要针对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猪肉、牛羊肉、乳制品、天然橡胶等11种重要农产品。(二)优势特色农产品。主要针对县域内占据主导地位、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包括粮经作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

【申报名额】2021年全国共认定32个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66个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

【申报条件】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8号)》

十五、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主导,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六部委
【申报时间】每年8-9月份
【申报主体】原则上以县(市、区,林区,垦区)人民政府为单位申报。区域内特色主导品种相同、获得同一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的地级市可单独申报,地级市区域内的部分县(场)也可联合申报。
【激励政策】加大对特优区建设的投入、创新特色产业金融政策、完善特优区用地政策等。
【项目要求】1、产业竞争力突出。特色主导产品在全国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竞争力,产量或产值在全国同级地区位居前列,具备发展“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基础条件。

2、市场建设有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协调推进,拥有较高影响力的农(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3、推进措施务实。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在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措施有力,取得较好成效。
4、示范作用明显。在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科技支撑体系等方面示范作用明显,具有较强带动作用。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

十六、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

 

【项目特点】聚焦县域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需求,引导科技、人才、资本、信息等要素向县域集聚,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因地制宜共建一批产业科技化、人才专业化、生态绿色化的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

【建设计划】到“十四五”末期,共建60个左右的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

【建设要求】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10号)》

十七、乡村振兴专项债

【分类】(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级地方政府发行);(二)“三农”专项金融债(商业银行发行);(三)乡村振兴公司债;(四)乡村振兴票据。
【申报流程】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根据本行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前期准备等情况筛选具备专项债发行条件的项目,分别通过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和发改部门“国家重大项目库”,将项目需求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地方。

十八、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总额】1650亿 
【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县级管理责任,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
【使用范围】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
2、“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
3、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采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1、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
3、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以工代赈项目,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发展,“三西”地区农业建设。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十九、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发布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
【申报主体】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对象为行政村或自然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的遴选对象为乡、民族乡、镇等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扶持政策】在旅游规划、创意下乡人才培训宣传推广、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精品项目予以支持。 
未来5年,中国农业银行将向重点村提供人民币10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
【遴选标准】1、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有自然或人文的乡村旅游核心吸引物。
2、自然生态和传统文化保护较好:对自然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资源的保护较好,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建筑风貌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
3、乡村民宿发展较好:乡村民宿,注重创意设计,凸显地域文化特色。民宿产品能够在特色餐饮、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等方面满足游客需要。
4、旅游产品体系成熟、品质较高:已开发出乡村民宿、观光度假、农事体验、乡土美食或文创产品等具有独特风格的成熟旅游产品。
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完善:交通设施完善,村内游览路线布局合理、顺畅,标识标牌系统相对完善。有信息咨询、智慧旅游、旅游投诉、宣传展示、游客游憩、便民服务等游客服务设施。村内公共厕所布局合理。
6、就业致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效益明显:能够较好吸纳本地村民就业。

二十、国家森林乡村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申报主体】行政村
【激励政策】挂牌宣传,专有标语标识
【认定程序】采取推荐、评审和认定相结合的方式。
【项目要求】1、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采用村庄风貌原真性、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保护、人文历史遗迹保护等4项指标进行评价。
2、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采用村庄规划布局、生态修复治理、生态防护功能3项指标进行评价。
3、森林绿地建设。采用林木覆盖率、四旁绿化、宜林地绿化、庭院绿化、乡村公园绿地5项指标进行评价。
4、森林质量效益。采用森林健康状况、森林结构、树种丰富度、涉林收入水平、涉林就业情况5项指标评价森林质量及其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5、乡村绿化管护。采用制定村规民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火灾防控、防止乱砍滥伐4项指标进行评价。
6、乡村生态文化。采用挖掘保护生态文化历史、继承弘扬传统生态文化、植绿爱绿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人居环境整治效果4项指标进行评价。

二十一、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主管部门】科技部
【申报时间】每年10-11月份
【申报主体】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向其倾斜
【项目要求】1、园区申报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统筹推动园区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有明确的主导产业,注重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企业。
3、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规划合理,核心区四至范围明确、总面积1万亩以上、区块数量不超过2个。
4、建有科技创新创业创造服务平台,应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服务能力。
5、强化园区对创新型县(市)和扶贫等工作的支撑作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设核心区位于创新型县(市)或国家级贫困县的园区。

二十二、国家级绿色种养循环试点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肥料与节水处
【申报时间】每年4-6月份
【申报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100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1、耕地、水、气候、生物等重要农业资源底数清晰,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
2、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现农药化肥使用负增长。实行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本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分别达到70%和83%以上。
3、近两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7%,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10%以上。
4、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在技术模式引进、集成创新、先行先试、示范推广等方面路径清晰、科学合理。
5、政府重视,建立先行区建设组织领导及部门间分工协作协调机制,编制完成先行区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出台支持先行区建设的政策性文件,整合资源用于先行区建设。

二十三、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

【主管部门】财政部农业司
【申报时间】每年5月份
【申报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每个试点给予1亿元奖补资金。
【项目要求】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在确定的试点试验区域内,依托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和模式。

二十四、国家数字农业试点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申报时间】以每年公布文件为准
【申报主体】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县(市、区)级农业(渔业)局或其下属法人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牵头申报。
【激励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项目要求】1、实施主体为区域内具有数字农业建设需求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国家农业遥感应用等公益性科研单位开展农业遥感数字农业建设试点。
2、实施主体自筹不低于项目总投资40%,并提供出资承诺书。试点项目县市应已通过项目整合或财政配套等方式整合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行业建设标准进行编制。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附带相应材料复印件或说明材料。

二十五、中国休闲美丽乡村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休闲农业处
【申报时间】每年8月份
【申报主体】行政村或涉农社区
【激励政策】统筹资金安排,加大土地、财税等多方面支持力度
【项目要求】1、特色优势明显。自然环境优美,生态资源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产业特色突出,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乡村休闲旅游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
2、服务设施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学等休闲旅游要素聚集,观光、餐饮、住宿、体验、康养、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功能齐全。
3、乡风民俗良好。制定了村规民约。近3年无群体性上访、恶性治安案件以及集体资产债务纠纷等情况发生,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品牌效应明显。已获得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农家乐聚集村等荣誉,村域内具有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优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带动作用强。已成为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的培训实训基地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二十六、国家级生态农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科教司
【申报时间】3-5月
【申报主体】申请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或为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独立法人
【激励政策】资金、土地、科技、人才等政策倾斜
【项目要求】1、基本要求:申请主体登记注册5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边界应清晰,土地应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2公顷,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具备相应证明文件。
2、环境要求:与污染源的距离应大于2千米,要位于非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且近5年内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农场生态用地面积应占农场总生产面积的5%-15%。养殖区与人居敏感区应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或采取有效。
3、种植要求+4、养殖要求+5、水产养殖要求:生态农场宜使用本农场或本地的有机废弃物进行堆肥,氮肥用量(折合纯氮)比当季作物高产推荐化肥氮用量减少10%以上;氮肥用量应有25%以上来自有机肥料。应采取合理措施培肥和改良土壤,稳定或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应采用综合防控措施处理病、虫、草害及外来入侵物种等。
6、种养结合要求:畜禽养殖数量与种植土地面积的配比应符合规定。稻渔综合种养应符合规定。同时种植要求和养殖要求应符合上文提到的相关规定。
7、产品要求:应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50%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农产品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如有绿色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其他认证等应提供认证报告。
8、过程记录要求:应对农业投入品的购买和使用,以及农事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初步建立农场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体系。宜配备相关记录人员进行信息记录,并配备监管人员对信息记录进行监管审核。

返乡创业带动乡村振兴的实践与思考01主要做法一方面,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业是富民之道,就业是民生之本。枞阳县高度重视创业就业工作,以干部创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规定,所有返乡人员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均享受县内“双招双引”同等待遇。一是成立领导机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返乡人员创业指导。同时,组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保居民就业工作小组、“四送一服”工作领导小组等,具体负责各项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推进。二是建立健全枞商信息库。全面掌握枞阳籍企业家、商协会等信息,各乡镇分行业、区域开展“一对一”跟踪联系,号召枞商回归创业,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带动家乡发展。三是定期召开分析会。各领导小组就有关工作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分析返乡创业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推进各项任务有条不紊地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完善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为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枞阳县减免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在金融支持、场地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推荐、创业实训、办证服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完善创业优惠政策,健全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为纾解创业困难,县政府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返乡创业者给予创业补贴或保险补贴。坚持政务服务简约高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解除返乡创业者思想顾虑。同时,不断完善创业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创业支持。枞阳县还把电子商务作为大中专毕业生和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战场,认真落实返乡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推动更多创业创新主体持续涌现。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创业成功率,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以培训襄助创业,采取线上、线下培训,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技术指导、管理咨询、融资指导、企业诊断等服务。实践表明,创业培训让想创业的人快速稳健地走上创业之路,让已经创业的人少走弯路,降低创业风险。如,枞阳县举办的公益性创业培训,让有意愿创业者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服务,激发了劳动者的创业热情,让他们掌握创业技能,实现个人发展、创造自身价值。02显著成效近年来,枞阳县通过多举措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使大批返乡创业能人在城乡资源配置中寻找突破口,积极发展产业,给乡村产业兴旺增添了活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创新型人才明显增多。大批土生土长、带着家乡情结的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人员等被吸引回来,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数量快速增长,涌现出一批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及创业能手。其二,创新型项目成为“香饽饽”。据悉,返乡创业项目中,大约85%属于一二三产业融合类型。枞阳县横埠镇返乡创业者积极发展特色种养殖,引进花卉、瓜蒌、艾草、火龙果等特色产业,每个村(社区)都建有1—2个特色主导产业,带动村民共同发展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链、供应链,逐步形成镇域种(养)、加、销一体化产业发展新格局。此外,一批集设施农业、休闲娱乐、体验教育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农庄建成,共同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为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还有约55%的返乡创业项目属于运用“互联网 +”等直播直销新业态。如80后夫妇陈陶胜、方慧娟,一个是退伍军人,一个是都市白领,他们带着对田野的眷恋和希望返乡创业,将菜市场门口的一个地摊逐渐发展成年销售额两亿元以上的省级示范企业,让枞阳特色农产品插上电商的翅膀。其三,返乡创业人才具备产业化思维。这种思维方式的特点是,善于发现商机,可根据市场和政策取向等合理调整产业发展规划,延伸产业链,拓展增值空间。如今返乡创业者不再单纯种地搞养殖,而是带回了从产到销的价值链思维,促进乡村土地承包、农产品加工等全方位发展,乡村康养中心、生态农庄、农村物流、民宿经济等,已成为新兴的热门返乡创业项目。03感悟启示第一,党委政府重视是关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力资源是重要因素。枞阳县委、县政府抓住每年春节、清明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间节点,县委书记、县长当起“宣传员”,从县到乡镇、村都忙着招商、招工,“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广告单、返乡知名人士新春团拜会相串联,成为乡村一道风景线。团拜会实则是招商会,党委、政府卖力“吆喝”的背后,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决心和速度。乡村振兴时不我待,枞阳县着力发挥人力资本的最大比较优势,诚邀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就业创业。当地各级党委、政府在资源供给上,不但注重前期引进,如创业辅导培训、备案登记等,更注重后续的金融支持、创业指导、能力培训等,在创业融资、跟踪服务上形成了有效的应对机制。第二,优化营商环境是保障。为促进更多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枞阳县着力实施营商环境五年行动,明确了“投资家乡创业,问题快速响应、诉求快速办理、要素尽快解决”三大原则,增强返乡创业者的信心。县委、县政府涌动新一轮“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时代浪潮,落实首问责任制,开展说“不”提级管理,细化责任追究,让创业创新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一是强化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制定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借鉴脱贫攻坚经验,从责任落实、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监督检查等方面,推动健全一揽子乡村振兴推进机制。二是理顺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等部门,拧成一股绳,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分工上协同推进。三是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为返乡创业者纾解创业困难,完善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第三,统筹项目建设是引擎。一是统筹返乡创业与现代农业。枞阳县紧扣农业大县特点,支持开发“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发展电子商务、创意农业、生态养老等新业态;支持创办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等各类新产业,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实现三产融合发展;重点支持返乡人员围绕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全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农田林网,积极开展规模化经营,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力发展稻渔、稻鸭综合种养。二是统筹返乡创业与现代服务业。鼓励返乡人员兴办医护、家政、养老、研发创意、信息服务等新业态,带动乡村服务业提速增量、转型升级。三是统筹返乡创业与传统产业提档升级。通过收购重组、兼并联合、入股合作、搞技改、上项目等,加快乡村企业膨胀裂变,培植行业龙头。四是统筹返乡创业与招商引资。县政府在长三角、珠三角设返乡创业服务站,打“感情牌”,开展“接您回家”等系列活动,形成返乡创业的强大磁场。五是统筹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解放思想,提振发展信心。枞阳县已组建返乡人员创业联盟、产业化联合体、企业集团,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等,着力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来源:《中国乡村振兴》2023年第06期科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拓展新赛道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和源头活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

  

乡村振兴要求科技人才主动将科研重心向农业农村聚拢。科技人才是推动科技引领创新发展的主力军。要发挥第一资源的作用,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

 

01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用活人才  

乡村振兴不仅需要培养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更需要就地培养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高素质农民。要完善科技人才用人体制机制,用活人才。科技人才的招引和使用是促进农民向“新农人”转变的有效途径。
  

搭科技平台,创新科技人才招引机制。搭建科技人才平台、做好服务载体建设,使广大科技人才发挥优势。面向农业农村建立星创天地、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示范平台,建立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专家(院士)工作站等科技服务机构,这类数字化管理载体的建设和有效使用,是发挥人才效用的重要手段,高效解决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线上+线下,创新科技人才使用机制。新媒体时代,人才的使用和知识的转化是多渠道的。一个虚拟的在线平台可以吸纳种植、畜禽养殖等专家、信息员,系统地面向农户提供专家指导、技术供给、产业信息、供销对接等服务。实行的科技咨询“分级诊疗”机制,可以让农户通过线上提问,本地专家优先、平台分诊、专家诊疗、逐级推送,直到问题解决,有效解决了农户技术需求的发现、报送、解决、反馈四大难题。线下组建的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让广大科技人才深入到农村一线,投身乡村振兴主战场参与实践。科技人才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才能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将引人和用人机制创新立足于乡村振兴具体工作中,真正实现科技人才成长和乡村人才培育的双向赋能,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

 

02供给项目招引科技人才聚集 

科技项目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经济增长新动能,实施的一种项目制供给制度。科技主管部门面向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开展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能力建设、科技示范推广、科技服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等各类科技活动,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实施科技项目是驱动农业产业创新链产生的关键。面向乡村振兴工作提供科技项目,将短板、困难、问题、发展重点、难点等向科研人员展现出来,围绕科技项目延链、补链、强链的重要目标,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创新链的形成。通过科技项目供给,将科技人才、经济主体、科研资金聚拢起来,发挥创新第一动力的作用,在生产力层面实现“链式反应”,将农业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农业产业生产方式、组织形态、运营机制、社会治理等优化和变革,塑造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新动能。
  

实施科技项目是助力科技人才向乡村聚集的关键。以科技项目实施为手段,可以聚拢科研力量,围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聚焦产业短板,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供产业发展技术支撑;培育壮大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形成科技产业示范带,提升区域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产业发展使农村兴旺,打破农村要素单向流入城市的局面,实现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引导更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向农村,打破瓶颈制约。
  

科技项目供给,以科技人才为本,发挥第一资源的强大吸引力,补齐技术、设施、技能、资金等短板,实现产业集群、多产联动,引进科技型龙头企业入驻,吸引培育一批科技小微企业,持续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带动科技创新企业进驻乡镇落户,进而形成一个“科技创新+产业集聚+人才引进+科技创新+N”的正向循环。科技项目助推农业科技发展,科技人才引领农业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吸引人才,最终实现产业引进人才、人才赋能产业、产才同频共振的新动能。